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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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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来源:

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各项工作,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西政校发〔2022〕7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完成

  博士研究生请在9月12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以下事项的审核:

  1.缴清所有学费。

  2.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研管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并请导师审核。

  3.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

4.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研管信息系统中完成学术讲座的审核。

5.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研管系统中完成实践活动的审核。

6.将开题报告及《预答辩修改认定书》提交至敬业楼3069办公室。(已经提交过的不重复提交)

7.将科研成果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提交至敬业楼3068办公室陈老师处进行审核,同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博士科研成果审核表并请导师审核确认。

特别注意:请博士研究生填写科研成果时,对照各自培养方案填写符合具体条款的科研成果即可,以免造成填写不规范被驳回等重复工作。因学院初核后,还需提交研究生院复核,请各位博士生务必尽早提交相关材料。 

  二、学位申请提交及学位论文检测

  申请人需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并请导师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传学位论文。申请人务必于9月25日17:00前上传学位论文定稿(定稿包含Word及PDF两个版本,均需完成匿名化操作后上传研管系统,匿名化操作示例图详见附件链接)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检测,9月25日17:00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无法上传论文,错过论文上传时间导致无法参加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注意:提交初检申请后及时请导师审核,否则无法上传学位论文。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当是经指导教师同意推荐用于申请学位的最终定稿,原则上学位论文上传截止时间后,不得替换。该定稿作为学位论文检测、评阅、答辩的最终版本,为包含封面、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在内(学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参照学科专业要求)的完整文稿,具体格式请参见学位论文格式规范(https://yjsy.swupl.edu.cn/xwgl/lwgsgf/index.html)。凡因学位论文版本上传错误导致检测、评阅或答辩不通过等后果,由学位申请人自行承担。未按照学校规定按时上传学位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授予后续环节。

经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申请复检的,由申请人在研管系统提交复检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上传学位论文。上传复检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超过复检截止时间的不再接受复检申请。

用于申请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均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标准以及检测方式请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西政校发〔2017〕510号)。

https://yjsy.swupl.edu.cn/gzzd/xwglgzzd/255402.html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后,请及时在研管系统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

2.所有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均需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到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环节,检测不合格的,此次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无效。

 

附:https://yjsy.swupl.edu.cn/ggtz/4335d7f8bc314ef492e901f7d00822c6.html

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