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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实施意见》和学校《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数字教育行动纲要》为着力点,以解决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工作理念,开展本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

二、项目类型和经费

(一)学校针对目前研究生教育教学急需的问题发布《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3),申请人可根据所列条目进行分解、细化和相应调整,亦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学校审定等程序予以立项。

(三)学校设立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三个层次,根据《西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政校发〔2020〕186号)之规定,经费支持分别为2万元/项、1万元/项和0.5万元/项。

三、申请条件

(一)以项目组为单位申报,项目主持人应在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相关工作,包括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授课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等。

(二)有校级及以上未结项的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有重庆市级研教改项目未结项且严重逾期(4年)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组成员应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学校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单位组成项目研究组联合攻关,培育优秀教学成果。

(四)不得用已申报成功的本科精品课程、本科教改项目、重庆市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优质课程、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案例库、联合培养基地、导师团队等项目材料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主持人本次项目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各类项目。

(五)研究内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前瞻性,有推广和应用价值,易于落地转化为教学实践或创新性的改革管理机制。

(六)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量化性。

四、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汇总的《立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一式5份和电子文档)及《汇总表》(附件2,纸质1份和电子文档)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敬业楼4014室),并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06630111@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7258590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