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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实务能力,受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委托,现面向全校征选优秀研究生至该单位实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岗位与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本次拟接收我校法律实习生4名(实际接收人数根据报名和面试情况确定),法律实习生分配到各审判团队、综合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实习锻炼,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诉服接访及司法行政等工作。实习期限为6个月,拟从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3月28日。

二、人选条件

法律实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一般应为在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巡回法庭工作需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5.民商事、刑事专业及有人民法院实习经历者优先;

6.兼具摄影、音视频制作特长者优先。

法律实习生实习期间不得具有兼职律师身份或在律所兼职。

三、选拔推荐程序

1.由学生结合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实习期间必修课程行课情况、学位论文写作等多种因素,根据个人意愿自行决定是否报名参加选拔并承担相应结果。

2.由自愿报名的学生,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1),并交至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进行选拔推荐。其中,“导师意见”因客观原因难以由导师签名的,可暂不签名;“学校审核意见”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申请人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实习资格。

3.由各相关学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进行选拔推荐,并将推荐学生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加盖学院电子章或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按“学院-年级-专业-姓名”命名后,连同《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758027649@qq.com。

4.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书面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并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四、实习管理

(一)法律实习生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审判、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纪律要求的,视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实习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责。

(二)实习待遇

实习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提供工作餐,不解决住宿、交通,由学生所在学院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

联系电话:67258591。联系人:王老师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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