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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西政校教发〔2023〕248号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教育教学内涵建设,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培育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现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研究周期

(一)项目类型

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应重点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及教材建设、新型产业学院建设、教育评价改革、质量文化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产教科教融合、实践育人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开展研究。

校级教改项目按研究选题价值和质量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二)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时间从学校批准立项之日起算,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

(二)在研的校级及其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年度校级项目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个课题,项目成员(含负责人)至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四)申报重大、重点项目应在《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项目选题指南)所列课题范围内选报课题;申报一般项目原则上在《项目选题指南》所列课题范围内选报课题。《项目选题指南》所列课题题目为课题范围,申报者可对课题设置角度,题目可作相应修改。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展开相关改革研究工作,及时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重点工作。项目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为项目研究与实践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条件。

(二)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实施,严格按照申请书确定的结题成果和要求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不限于论文,可提供研究报告、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等,成果需具有科学及实用价值或应用推广价值。

(三)项目管理其他事项按照《西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南政法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填报。申报者须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报所在单位审查;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汇总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于1月4日17点前提交纸质及电子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各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6份、加盖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项目管理科(勤业楼2007室);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总表及申报材料(各项目的申报材料命名为“单位+申报人+课题名称”),发送至:xzjwcjyk@163.com。

联系人:孙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67258426


附件:1.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