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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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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本科虚拟教研室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1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探索信息化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形式,促进基层教学组织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现开展校级本科虚拟教研室建设培育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建成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机制健全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二、建设方式

按照教学团队申请、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资格审查、学校审定、公布实施等程序,由教务处公布校级虚拟教研室(培育)名单。校级虚拟教研室(培育)运行一年后,教务处根据教研室成员队伍建设情况、教研活动组织频次、教研资源建设数量与质量等监测指标对校级虚拟教研室(培育)工作进行考核,遴选出一批正式立项建设的校级虚拟教研室给予资助,并由教务处对虚拟教研室后续运行进行考核。

三、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发挥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教学改革方法,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

四、申报要求

虚拟教研室的建设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学校应用型本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大局,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已获推市级及以上虚拟教研室的不再立项支持)。

1.主题要求。虚拟教研室应主动聚焦学校发展和教学改革前沿课题,以原创性、理论深度和实践应用前景为靶向,解决理论研究和现实工作开展中的共性问题。

2.类别划分。虚拟教研室一般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和教学改革研究专题类三个类别,覆盖范围包括校内、区域性和全国性,鼓励建设全国性虚拟教研室。

3.负责人要求。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前期理论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承担过高水平的教改项目,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鼓励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4.成员构成。虚拟教研室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具有多学科专业背景和相对稳定且一致的研究方向。

五、建设管理

(一)管理模式。虚拟教研室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开展活动,实行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主创新,根据教研室需要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教务处在业务上对虚拟教研室建设予以指导。

(二)条件保障。各教学单位为虚拟教研室的运行提供建设经费,保障其开展教研活动所需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

(三)政策支持。同等条件下,学校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类课题申报、优秀典型案例推荐等方面对虚拟教研室给予优先考虑,并推荐校级示范性虚拟教研室参与国家或市级试点建设申报。

六、材料提交

由虚拟教研室负责人所在学院牵头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填报《西南政法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培育申报表》(附件1)、《西南政法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培育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月29日(星期四)前将纸质版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项目管理科(勤业楼20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zjwcjyk@163.com。

如需咨询可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与项目管理科,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67258426,办公地点:勤业楼2007室。


附件:1.西南政法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培育申报表

          2.西南政法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培育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