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二、资助类别、期限:
1.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资助期限:硕士研究生2-3学年;博士研究生3学年。
三、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免交学费;
2.免交校内住宿费;
3.提供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
4.提供来华国际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专业
国际硕士研究生项目
学院 |
专业 |
学制 |
授课语言 |
经济学院 |
应用经济学 |
3年 |
中文 |
国际商务 |
3年 |
中文 |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 |
3年 |
中文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年 |
中文 |
哲学 |
3年 |
中文 |
|
国际教育学院 |
法律(中国法项目) |
2年 |
英文 |
国际法学院 |
法律(国际法方向) |
2年 |
中文 |
民商法学院 |
民商法学 |
3年 |
中文 |
法律(知识产权法方向) |
3年 |
中文 |
|
法学院 |
刑法学 |
3年 |
中文 |
新闻传播学院 |
传播学 |
3年 |
中文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3年 |
中文 |
审计 |
3年 |
中文 |
|
人工智能法学院 |
人工智能法学 |
3年 |
中文 |
经济法学院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3年 |
中文 |
经济法学 |
3年 |
中文 |
国际博士研究生项目
学院 |
专业 |
学制 |
授课语言 |
国际法学院 |
国际法学 |
3年 |
中/英文 |
国际法学 (东盟英才博士项目) |
3年 |
英文 |
|
民商法学院 |
民商法学 |
3年 |
中文 |
知识产权法学 |
3年 |
中/英文 |
|
经济法学院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3年 |
中文 |
人权学院 |
人权法学 |
3年 |
中/英文 |
人工智能法学院 |
人工智能法学 |
3年 |
中文 |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4 年 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英语授课的申请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托福(80分以上)或雅思(6分以上)成绩单。申请人所在国母语或官方语言为英语的,或前置学历授课语言为全英文的,可不提供雅思或托福成绩,但须通过我校面试语言考核。
中文授课的博士申请者原则上须通过HSK6级,硕士申请者原则上须通过HSK5级,前置学历为汉语授课或博士申请者持有HSK5级证书的,硕士申请者持有HSK4级证书的,须通过我校面试语言考核。
6.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如有),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个人简历。如有相关发明专利或学术论文等,请附上。
9.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下载地址:https://sie.swupl.edu.cn/xzzq/1de2d3e211d24764828f1eb6e08655cf.htm)
10.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中文或英文版无犯罪记录证明。
11.西南政法大学导师接收函。
12.西南政法大学预录取通知书。
六、申请及录取流程
1.申请人在2024年2月20日前同时注册登录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地址:http://202.202.80.210:8088/#/),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地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类别为B类,西南政法大学的机构代码为10652)。
2.西南政法大学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面试考核,确定预录取推荐人选并发送预录取通知书。
4.推荐人须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预录取通知书上传至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
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预录取候选人资格及材料,最终确定奖学金授予名单。
6.西南政法大学通过邮件告知奖学金获得者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材料。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6017办公室,邮编401120;
2.电子邮箱:swuplrecruitment@126.com
3.电话:+86-23-67258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