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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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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构建以评价为牵引、以课程为核心、以机制为保障的专业建设体系,扎实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工作,总结建设经验与成效,现决定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面向我校所有国家级、(省)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检查要求

各相关学院应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关于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部署及要求,结合《西南政法大学关于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西南政法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方案》及本单位“十四五”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建设有关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梳理总结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以来建设进展情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做好下一步建设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目标任务。

三、检查流程

(一)专业建设点自查(12月18日前)

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本单位一流专业建设点对照检查要求,梳理总结建设经验,撰写《XX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检查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佐证材料(包括相关活动材料、成果证明材料等)。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流专业建设的主要做法(该部分需结合《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指引(附件1)》中各二级指标的具体内容,逐项对照、逐项总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等三部分。报告内容要基于具体数据和事例进行阐述和分析,不能泛泛而谈。

(二)学校组织检查(12月26日前)

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召开专业汇报答辩会,各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建设进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检查反馈会议(2024年1月中上旬)

教务处汇总各项材料,梳理总结检查情况,牵头召开检查工作反馈会。对我校一流专业的后续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建设成效将作为各教学单位年度考核和经费预算的重要参考指标。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紧扣国家及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根据一流本科专业指引,细化年度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实践环节、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条件建设和保障,改进评价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落实专业动态调整,健全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保障体系,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五、材料提交

各专业的检查报告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2月1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项目管理科(勤业楼2007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提交教务处。

六、其他

如有其他事宜可咨询教务处教学研究与项目管理科,联系人:孙老师、程老师,电话:67258426。


附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指引



教务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