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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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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科研处将对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内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只是D1类以上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成果、专利科研成果及智库成果等。

二、适用对象:

1.本校在岗职工、离退休教职工。

2.本校兼职人员。

三、科研成果统计流程

第一步:本校在岗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兼职人员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西南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第二步:学院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兼职人员将科研成果原件提交本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其他部门教职工直接提交科研处审核。

注意:需要由校学术评价委员会或智库评价委员会认定的外文期刊论文、智库成果、著作成果还需提交认定申请表。

第三步:学院科研秘书根据教师提交的成果原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核注意事项:成果是否以西南政法大学为第一单位;教师是否署名第一。)

第四步:学院科研秘书将院长或科研副院长审核过的科研成果表格、以及D1类以上期刊论文、著作、有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智库成果的原件报科研处,由科研处在科研系统中复核。

四、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论文:提供期刊原件,如CNKI能查到的,则不提供。

2.报纸、被转载的论文:提供报纸原件、转载刊物原件。

3.获奖、专利:提供证书原件。

3.需要校学术评价委员会或智库评价委员会认定的著作、外文期刊论文、智库,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著作:著作原件2本、著作认定申请表。

②外文:外文原文全文、当期发表目录页、中文摘要、检索报告、外文认定申请表。

③智库:智库成果、采纳证明、智库认定申请表。

五、科研处审核、复核时间

1.12月5日上午,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商学院、人权学院、国家安全学院

2.12月5日下午,国际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行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3.  12月6日上午,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

4.12月6日下午,法学院、外语学院、体育部、职能部门、教辅单位。

五、联系人

刘老师、王老师,67258605

科研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