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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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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教材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西政校教发〔2023〕229号

根据《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材编写管理工作,落实教材“凡编必审”相关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年本科教材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3年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拟编写、正在编写、即将出版的教材(新编或修订)。

二、审核内容

(一)教材编写人员条件

依据《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第十一、十二条相关规定,对教材编写人员的政治立场、学术功底、师德师风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核。

(二)教材内容

依据《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三、十、十七条相关规定,教材审核要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政治把关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学术把关重点审核教材的学术导向以及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三、审核程序

(一)教材编写人员条件审核

主编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表》(附件2),提供全体教材编写人员所在学院党委政治审查意见(附件3),由教务处汇总提交学校党委审核,教材编写人员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二)教材内容审核

1.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主编提出审核申请,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全面审核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编写情况,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形成书面审核意见(附件4),得出审核结论(通过/重新送审/不予通过)。

2.自编教材:主编向所在学院教材审核工作组提出审核申请。学院教材审核工作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对自编教材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附件4),得出审核结论(通过/重新送审/不予通过)。学院审核工作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最终审核结论在提交年度教材建设工作总结时一并提交。

3.高校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和盲审制度。教材审核人员需满足《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相关要求。

四、其他要求

(一)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多个主编编写的教材,由第一主编负全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二)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编写教材的审核工作,遵守有关纪律和程序。

(三)各教学单位需做好教材审核材料的存档工作,包括教材编写人员条件审核、专家审核意见、教材审核工作组审核意见、教材文稿等。

五、材料报送

主编于2023年12月1日17:00前将纸质版《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表》和《政治审查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项目管理科(勤业楼200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zjwcjyk@163.com,邮件主题请按“主编姓名+教材名称”命名。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还需向教务处提供教材书稿,自编教材向学院提供教材书稿。

如需咨询可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与项目管理科,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67258426,办公地点:勤业楼2007室。


附件:1.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2.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表

3.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4.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教材专家审核意见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