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现将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关于开展第二批“精品案例课堂”项目建设的通知》(法指秘〔2023〕1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教指委通知精神,按照“精品案例课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等,积极组织教师开展申报,并给予充分条件保障。各培养单位应做好“精品案例课堂”申报及成果意识形态的总体把关,并进行择优推荐,于2024年1月16日下午17:00前将《“精品案例课堂”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在“单位意见”栏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电子版发送邮箱524737029@qq.com。研究生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推荐2项报送教指委。
联系人:梁小平;联系电话:67258590
邮箱:524737029@qq.com。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