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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 来源:研究生院

相关培养单位: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实务能力,受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委托,现面向全校征选优秀研究生至该单位实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岗位与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本次拟接收我校法律实习生3人(实际接收人数根据报名和面试情况确定),学校推荐6人进入面试,法律实习生分配到各审判团队、综合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实习锻炼,辅助参与立案信访、司法调研、诉服接访及司法行政等工作。实习期限为6个月,拟从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4月9日。

二、人选条件

法律实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一般应为在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巡回法庭工作需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5.民商事、刑事、行政法专业及有人民法院实习经历者优先;

法律实习生实习期间不得具有兼职律师身份或在律所兼职。

三、选拔推荐

1.由学生结合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实习期间必修课程行课情况、学位论文写作等多种因素,根据个人意愿自行决定是否报名参加选拔并承担相应结果。

2.由自愿报名的学生,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附件1),并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所在培养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进行选拔推荐。申请人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实习资格。

3.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书面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并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4.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确定接收人员名单。

四、实习管理

(一)法律实习生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实习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自行解决。

(三)培养单位应在学生实习前为其购买保险,在实习期间与学生保持联系,强化对学生实习期间的了解和反馈。

五、材料提交

相关培养单位于9月18日12:00前将所推荐学生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758027649@qq.com;纸质版在“学校意见”栏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联系电话:67258591;联系人:王老师。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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