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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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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接收转专业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西政校发〔2021〕307号)和《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院现已启动本学期转专业选拔考核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4日(周四)8:30开始

地点:敬业楼6001办公室 

二、考核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拟录取条件

    学院考察面试成绩在合格以上的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接收人员。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我院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因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举措设置的,不接收转专业学生。

四、考核具体流程

请各位考生于3月14日8:30前到达敬业楼6029会议室。

(一)核对考生信息

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供工作人员核对身份,未提供有效证件者,不得参与本次考核。

(二)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应提交以下资料,请准备原件1套,复印件9套:

1.个人简历。

2.个人成绩单。

3.个人获奖、活动、学生组织任职等证明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

4.原学院已经签字盖章的《西南政法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三)考生抽签

考生抽签确定顺序,按照抽签顺序安排考核及候场时间。

(四)召开考生会议

考核组组长向考生介绍考核形式、流程、规则、注意事项。

(五)考核

——学生依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

——针对已准备好的问题和流程进行回答;

——考核小组成员给出考核成绩,秘书统分。

(六)考核成绩宣布及公示

考生考核结束后,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察成绩、排名及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 3 日。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名考生,未按时参加抽签、考核,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请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三)考核结束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与其他考生进行与考核内容有关的交流;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经济法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经济法学院本科学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

 

 

经济法学院     

2024年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