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度和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时间将于6月20日-6月27日进行。请各单位及研究生同学按照通知要求,根据《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附件1)组织和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安排
(一)相关二级教学单位请以课程归属填报监考教师(附件2),每个考场根据考生人数填报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应为学院在职人员,建议任课教师参与本课程监考。
(二)当场考试结束后,试卷将在考场办公室统一装订,由课程归属学院领回给任课教师批阅。
(三)17周考场办公室为5212;18周3教考场办公室为3102,5教考场办公室为5206。
(四)各任课教师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期末统一考试的课程应将相关答题卡及成绩登记表交回本单位存档备查。
二、缓考办理
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研究生,须于2025年6月18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缓考申请的全部流程。考前临时有突发状况需申请缓考的,请及时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培养单位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备案。缓考是否影响个人评优评奖等情况请以学工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课程考试的具体要求,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具体形式进行,由课程任课教师告知学生。
(二)参加考试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参加考试,否则不予进入考场。
(三)各培养单位应明确要求任课教师认真评阅试卷,以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授课“最后一公里”。
(四)请各培养单位加强考风考纪和考试诚信教育,严肃考场纪律,明确违纪后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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