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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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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及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8

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6〕1号),我校将于202635日至38日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及信息采集工作(简称“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3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3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三)已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 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平台)完成信息填写与学位申请提交

二、网上信息填报与提交

申请人须于202634前在同等学力平台按照要求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进行注册,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提交申请”,申请状态中显示为“已提交”方算完成,否则无法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

2)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重庆市;

3)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4)申请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

5)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否;

6)申请学科——谨慎选择,该学科即为后期学位论文撰写导师分配的依据。

此电子照片将用于制作硕士学位证书,请申请人员务必按要求上传,并对提交的电子照片妥善保存。

三、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

1.时间:202635日至38 9:00-11:30;14:00-17:30

2.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南门外“未言创客孵化基地”(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大道215号)

3.流程:现场提交审核材料→采集照片→生成并打印资格审核表→在审核表签署《诚信承诺书》→签字交表→登陆同等学力平台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4.现场提交材料(原件仅审查资料用):

1)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四、其他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切实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学位授予质量,请申请人务必携带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提前做好安排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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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院

                               20262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