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支持和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发挥科研育人作用,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培养学生团结协助、勇于创新的治学精神,全面提升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按照《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西政校发〔2024〕120号)启动2025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经费
(一)项目类型:项目分为博士研究生项目、硕士研究生项目两类。
(二)资助经费:学校为本项目设立专项经费。博士研究生项目每项资助0.8万元;硕士研究生项目每项资助0.4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项目结题后,直接一次性拨付至项目负责人账户。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在籍在读研究生。申报者及团队成员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学习研究能力,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守学术诚信。
(二)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之处;预期成果切合实际。
(三)每个项目均须有教师参与指导,由项目申报人自行联系或学院推荐;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合作申报项目;优先支持依托学校研究院/所/基地/中心/团队研究方向开展的研究。
(四)每生每年限报主持一个项目(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者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项目)或参研两个项目,每一项目的参加人(主持人除外)不超过五人。
(五)研究年限一般为1年,不超过2年。
(六)有在研校级(本科和研究生)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请。
(七)已获得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校级以上“三创项目”、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其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选题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和立项程序
(一)递交材料:申报人填写《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一式五份,连同电子文档一份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评: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实行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由各学院负责初评。
(三)审核立项:学院初评结果排序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研究生院对学院初评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申报数量及评审情况确定各学院拟立项项目。对拟立项项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并负责公示期间异议处理,公示结束后报学校批准立项。
(四)下达通知:研究生院下发立项文件。
四、结项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结题:
1.出版学术著作;
2.发表校定D1类及以上论文或C类以上智库成果;
3.取得专利证书、转让合同、鉴定证书等实践成果。
(二)硕士研究生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结题:
1.发表校定D2类及以上论文或D1类以上智库成果;
2.达到博士研究生项目结项条件的。
博士研究生项目发表校定C类以上论文或B类以上智库成果,可追加为重点项目,发表校定B类以上论文或A类以上智库成果可追加为重大项目。
硕士研究生项目发表校定D1类以上论文或C类以上智库成果,可追加为重点项目,发表校定C类以上论文或B类以上智库成果可追加为重大项目。
五、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11月20日;
(二)学院评审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11月26日;
(三)学院于2025年1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申请书及评审结果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585327472@qq.com。希望校内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7258590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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