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分及照顾政策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可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加分后可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
(一)加分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计。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免初试政策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即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A类考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各专业分数要求。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报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申请材料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向研招办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的扫描件。
(三)立功免初试考生提供《退出现役证》、立功证书和立功文件等材料扫描件。
(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户口簙(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考生定向培养的证明(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个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三、申请方式
考生须将上述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xnzfyzb@swupl.edu.cn)提交审核,提交材料后须在3月26日18:00前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确认,经研招办审核无误后,方准予参加复试。
西南政法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