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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24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为激励我院学生潜心从事学术研究、提高我院学生的科研能力,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资助金额

(一)本科生申报资格与资助金额

1. 法学院所有本科生均有资格申报。

2. 每生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者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项目)或参研两个项目,每一项目的参加人(主持人除外)不超过三人。

3. 本科生项目的资助经费为2000元/项,项目结题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4.不得以已经获得的更高级别资助的项目选题申报此项目。

(二)研究生申报资格与资助金额

1.法学院所有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

2. 每生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者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项目)或参研两个项目,每一项目的参加人(主持人除外)不超过三人。

3. 硕士研究生项目的资助经费为3000元/项,项目结题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4. 博士研究生项目的资助经费为5000元/项,项目结题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5.不得以已经获得的更高级别资助的项目选题申报此项目。

二、递交材料要求

申报人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24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一)。请统一提交word版本申报书,勿提交PDF版本,命名方式:姓名+专业+项目名称。《申报书》指导老师的指导意见和签名尽量用电子签名完成,实在没有电子签名的,暂先提交材料。

三、结项条件

(一)所有项目必须于2024年12月底前结项,结项材料包括:学院发布的立项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二)、研究成果原件(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毕业年级的学生必须于毕业前结项,所有项目不接受延期结项申请。

(二)本科生项目:可以以学术论文结项,也可以以研究报告结项。以学术论文结项的,既可以是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是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结项的,应当以“西南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一篇与所申报的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但不含发表在学术声誉不佳的刊物上的论文。论文所发表的刊物是否属于学术声誉不佳的刊物,由学院予以认定。以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结项的,应当提交8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一篇,并同时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全文复制比不高于20%。以研究报告结项的,结项条件同以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结项的条件。由学院组织专家对未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三)硕士研究生项目:至少以“西南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一篇与所申报的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但是,不含发表在学术声誉不佳的刊物上的论文。论文所发表的刊物是否属于学术声誉不佳的刊物,由学院予以认定。以“西南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了两篇以上与所申报的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的,增加1000元项目经费。

(四)博士研究生项目:至少以“西南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一篇与所申报的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

特别注意:立项书丢失则无法结项。

四、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申报人于2024年01月03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各年级汇总;各年级于2024年01月08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24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三)与各位同学申报书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陈老师(673551933@qq.com)。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