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的通知》(渝教研函〔2025〕4号)和《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文件要求,对获批建设满5年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获批立项的重庆市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均需参加检查考核(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结果
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进入下一轮建设期;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基地称号。
三、考核标准
(一)检查考核结果优秀标准:
1. 进入基地的研究生学习、工作、生活条件良好,能发放研究生生活或交通等补贴,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2.学校和企业均有经费资助基地建设,其中学校资助经费每年不低于10万元。
3. 进入基地研究生规模较大,5年进入基地培养半年以上研究生总人数达40人以上。
4. 基地建设双方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合作课题经费充足,在人才培养、联合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地成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对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突出,研究生就业质量高。
5. 进入基地研究生的项目、论文、专利、标准、案例、政策建议等成果数量及水平突出,至少获得1项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相关的省级及以上成果,或成果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检查考核合格标准:
1. 进入基地的研究生学习、工作、生活条件较好,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2. 学校和企业均有经费资助基地建设,经费总额每年不低于10万元。
3. 5年进入基地培养半年以上研究生总人数不少于15人。
4. 双方合作紧密,联合承担科研项目,共同开展研究,成效较好;基地对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成效,联合培养研究生质量较高。
四、考核程序
(一)基地负责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申报表》(附件2),连同基地建设申报书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报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初核。
(二)相关培养单位对各负责人提交的检查考核材料进行初核,对初核通过的项目汇总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结论。
(四)考核结果经学校同意后报市教委。
五、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1日17:00前将本单位需参加考核的基地材料(含立项申报书、检查考核表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五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电子版需和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以“西南政法大学+基地负责人姓名+基地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并发送到指定邮箱1825788391@qq.com。
联系人:梁老师 15178807680;张老师 18875000504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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