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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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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西政校教发〔2024〕29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西南政法大学听课制度(修订)》,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将持续落实本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强化课堂教学监督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本科教学督导专家听课全覆盖;各学院党政班子成员、院级督导、教研室正副主任听课全覆盖;辅导员听课全覆盖。

二、本学期听课时间

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6月21日。

三、工作内容

课堂教学听课工作主要是检查和了解各学院课堂教学的组织实施、教学秩序、学生出勤、教学效果与评价等情况,并可与教材研究、课程设计、教案编写等教研活动紧密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听课人员应在收集和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意见的基础上,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

各学院听课人员交学院存档,以备检查;以学院为单位,填写《西南政法大学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2024年7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督科,纸质版一份需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交勤业楼2004办公室,电子版请发xzjwczlk@163.com。

其余听课人员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请于2024年7月5日前直接交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督科。

(二)学校对学院听课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五、听课评价方式

本学期提供两种听课评价方式,可自行选择:

方式一:进入手机微信西南政法大学微服务(或企业微信——工作台),点开“F7本科教学评教”进行评价即可。

方式二:填写纸质版《西南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

六、听课要求

(一)学时要求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听课制度(修订)》(西政校发〔2021〕33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教学科研工作副校长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其他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学院其他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院级教学督导完成《西南政法大学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听课任务,教研室正副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教务处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科研处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

校级督导专家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学时;本科生辅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分别听10个以上所带年级任课教师的课),该学期任课教师少于10位的,每位任课教师至少听1学时。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教社科〔202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思政课建设的校领导,每学期对每门思政课至少听1课时;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科研处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三)结果反馈

教务处将对所有人员听课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编录进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信息简报》中反馈。

联系人:李宗桐    联系电话:67258428



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