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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8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重庆市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促进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6〕11号),现开展我校2026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面向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且非定向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4.研究生休学期间不得参与项目申报(出国出境交流的除外)。

5.合理设置研究年限,一般为一年,不超过两年,保证研究生毕业前“创新项目”顺利结题。

二、立项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在学院。

(二)培养单位对项目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培养单位聘请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可采用会议或者通讯的方式进行。

所聘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应覆盖申报项目所在学科领域。

评审应遵循指导教师回避原则。

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四)培养单位按照推荐指标数(见附件4)1:1.3的比例根据专家组排序依序推荐,并将专家签字评审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五)研究生院对推荐项目进行复审。

(六)研究生院对拟推荐名单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同意。

(七)学校向市教委报送申报材料,市教委根据工作安排择优立项。

三、资助金额

项目经费按照博士生项目1万元/项、硕士生项目0.5万元/项的标准拨付,结项后拨付使用。

四、其他事项

请各培养单位将项目材料统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

1.《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1,所有推荐项目命名格式“1.xx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依序命名);纸质件提交五份。

2.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的《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签章纸质件及电子版)。

3.《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签章纸质件及电子版)及专家签字评审表纸质件一份。

4.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应完全一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电子材料提交至邮箱:yjsypgk@swupl.edu.cn;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敬业楼4014室)。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7258590。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专家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 2026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推荐指标数.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