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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2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2026年被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如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请及时填写并将《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考生申请须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申请的新生,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注意事项如下:

1.《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考生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执一份。此表须于5月6日前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得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申请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2.保留入学资格仅限录取年度申请。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得变更保留入学资格年限。

3.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得于录取年度报到入学,不能取得录取年度研究生学籍。考生须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届满、返校入学当年5月6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入学申请及《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原件,经学校同意,方能返校入学。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录取当年9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如考生未如期取得并通过查验,录取资格及保留入学资格无效。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6年4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