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度和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时间将于2026年1月5日-1月12日进行。请各单位及研究生同学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和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考试安排”中查看本学期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及考场。
未查询到考试课程考试安排信息的,应立即联系任课老师与学院。
二、考务安排
(一)相关二级教学单位请以课程归属填报监考教师,并于12月24日前提交监考人员信息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监考教师应为学院在职人员,建议任课教师参与本课程监考。
(二)当场考试结束后,试卷将在考场办公室统一装订,由课程归属学院领回给任课教师批阅。
(三)5教考场办公室为5206,3教考场办公室为3102。
(四)各任课教师应于2026年2月27日前将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期末统一考试的课程应将相关答题卡及成绩登记表交回本单位存档备查。
三、缓考办理
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研究生,须于1月4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缓考申请。考前临时有突发状况需申请缓考的,请及时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培养单位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备案。缓考是否影响个人评优评奖等情况请以学工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课程考试的具体要求,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具体形式进行,由课程任课教师告知学生。
(二)参加考试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参加考试,否则不予进入考场。
(三)各培养单位应明确要求任课教师认真评阅试卷,以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授课“最后一公里”。
(四)请各培养单位加强考风考纪和考试诚信教育,严肃考场纪律,明确违纪后果。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2.西南政法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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