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南政法大学双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西政校发〔2025〕8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校研究生双语授课工作,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研究生双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拟承担研究生双语或全外语课程教学任务的我校教师。
二、认定条件及形式
认定分为直接认定和评审认定两种形式。
(一)直接认定
申请人须符合《西南政法大学双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及第十一条相关条件。
(二)评审认定
申请人须符合《西南政法大学双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相关条件。
三、认定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西南政法大学双语授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附相关材料及拟试讲课程教案、教学大纲(不少于2学时),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核:申请人所在学院根据条件对相关材料进行初核,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三)研究生院复核:学院将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复核。
(四)以评审形式认定的,需现场进行授课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授课能力测试包括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第一环节每位申请人说课时间为20分钟:10分钟介绍课程教学目标,授课对象、教学内容与安排、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及教学资料选用等总体情况;第二环节以某一知识点为例进行10分钟课程试讲。
试讲结束后为专家问答环节。专家组对申请人运用外语熟练、清晰、准确讲授课程的能力,以及外语教学的架构能力和跨文化胜任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学校确认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四、材料提交
申请人根据要求将材料装订成册,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5点前将审核推荐的材料(直接认定纸质版一式一份,评审认定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命名格式为“XX学院-申请人姓名”)与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敬业楼4015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7258523;邮箱:944855296@qq.com。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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