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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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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来源:

各位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各项工作,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西政校发〔2022〕7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完成

硕士研究生请在9月12日中午12点之前完成以下事项的审核:

1.缴清所有学费。

2.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

3.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研管系统”)中提交实习考核表,并请导师审核确认。(同等学力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4.在研管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并请导师审核确认。(同等学力研究生除外)

5.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研管系统提交学术讲座和报告完成情况表并请导师审核确认。

6.提交《预答辩修改认定书》(一式一份,导师签名)至敬业楼3069办公室。(已提交的不再重复提交)

7.同等学力研究生请填写《课程考试成绩批量导入模板》(详见附件链接)并发到邮箱:fxyjxb3069@163.com,邮件名称为“张三-同等学力-课程考试成绩”。如不提交考试成绩将无法完成注册。同时点击研管系统登录页面下方完成同等学力注册(注册流程特指2020年之前参加现场确认人员)。拟提交学位申请但还未缴纳学费的同等学力学生,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023-67258537)进行个人信息报备,并完成学费缴纳。

二、学位申请提交及学位论文检测

申请人需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并请导师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传学位论文。申请者务必于9月25日17:00之前上传学位论文定稿(定稿包含Word及PDF两个版本,均需完成匿名化操作后上传研管系统,匿名化操作示例图详见附件链接)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检测,9月25日17:00系统将关闭无法上传论文,因错过论文上传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参加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后果,由研究生自行承担。注意:上传学位论文前,须先提交学位论文初检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传学位论文。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当是经指导教师同意推荐用于申请学位的最终定稿,原则上学位论文上传截止时间后,不得替换。该定稿作为学位论文检测、评阅、答辩的最终版本,为包含封面、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在内(学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参照学科专业要求)的完整文稿,具体格式请参见学位论文格式规范(https://yjsy.swupl.edu.cn/xwgl/lwgsgf/index.html)。凡因学位论文版本上传错误导致检测、评阅或答辩不通过等后果,由学位申请人自行承担。未按照学校规定按时上传学位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授予后续环节。

经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申请复检的,研究生在研管系统提交复检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上传学位论文。上传复检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超过复检截止时间的不再接受复检申请。

用于申请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标准以及检测方式请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西政校发〔2017〕510号)。

https://yjsy.swupl.edu.cn/gzzd/xwglgzzd/255402.html

三、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均需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到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环节,检测不合格的,此次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无效。

  

附:

https://yjsy.swupl.edu.cn/ggtz/4335d7f8bc314ef492e901f7d00822c6.html

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