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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校内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语函〔2024〕1号)要求,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广泛宣传,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组织本教学单位申报。申报项目经教务处审核评选后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拟向上级部门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8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重点项目经费每项2.5万元;一般项目经费每项1.5万元。

(二)申报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庆落地落实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2)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三)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教师或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能主持、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人员需两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同意)或具有博士学位。

3.委托项目和其它各类专项任务申报条件以相关通知为准。

4.项目申报人即为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同一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同级同类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当年新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5.申报人申报资助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申报多家同级别项目。已获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以及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四)项目研究时间:重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3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

(五)项目执行过程的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管理办法》。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材料3份,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教学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民商法学院+王××”。

2.《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提交电子文档,并以“教学单位全称+申报书汇总表”命名。

(二)申报方式

本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以各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各学院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请各学院在2024年4月22日18点前报送相应材料。纸质件提交到教务处课程建设与实践教学科(勤业楼2014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jwcksk@swupl.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单独受理。联系方式:张老师,谷老师,67258425。


附件:1.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

          3.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

          4.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