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和《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6号),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五四青年节前夕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卓越计划2.0”改革,适应国家对公共法律服务专门人才的现实需求,拓展我校法学“双一流”学科建设及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学校已从2020级开设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现将2023级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学生选拔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实行小班教学,制定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选聘校内外优秀师资授课,实行导师制。
二、选拔范围及人数
2023级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将在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3级本科新生中选拔,设一个教学班,选拔30人(入选学生人数如不足20人不开班)。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12:00截止。
提交报名材料:将填妥的《西南政法大学2023级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报名表》(附件1)和《西南政法大学2023级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专用报名邮箱:lybkjx4040@163.com(附件1和附件2直接添加为邮件附件,请勿压缩打包为邮件附件)。邮件发送成功,将收到自动回复,请勿重复发送报名邮件。
纸质报名表于面试时提交,提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拔程序
(一)面试
选拔面试由行政法学院 纪检监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100分制。侧重考察学生的知识广度与深度、政治鉴别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表达能力、行为举止与心理调适能力等要素。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面试分组现场抽签确定分组及顺序,实行组内淘汰。
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30人时则不进行面试考核程序。
(二)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依序确定拟录取名单,9月15日-1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间,拟录取的学生若书面申请放弃或经查实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因其它情形致使录取名额空缺时,不再予以递补。
公示期满,经学院审批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五、附则
面试的具体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
《西南政法大学2023级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报名表》(附件1)和《西南政法大学2023级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请前往学院网站自行下载。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023-67258746
附件1:西南政法大学2023级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报名表
附件2:西南政法大学2023级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报名汇总表
行政法学院 纪检监察学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