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规范(2021年修订)》(西政校发〔2021〕387号,以下简称《导师规范》)要求,学校于近期对研究生导师2024年招生资格进行认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初审
各学院根据《导师规范》的规定,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师申报-招生资格动态调整”模块(以下简称系统)中对研究生导师是否符合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条件进行审核,并与导师本人确认其研究生招生资格条件情况。
各学院将审核结果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在系统中导出本学院具备或不具备2024年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建议名单,于2023年10月16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敬业楼4011,联系电话67258537)。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学院提交的2024年度具备或不具备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建议名单进行复核,并在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审定。
经学校审定,具备2024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方可参加2024级对应层次研究生的招生分配。
三、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022年度第2次会议精神,对近3年成果量化分值不符合《导师规范》相关规定的导师,可适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西政校发〔2019〕352号,简称《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如符合《动态调整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也可视为具备2024年度招生资格条件。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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